未婚生子即女性沒有結婚就生孩種子的一情況,其上戶口和辦理出生證明的流程和結婚生子有一定的差異,如非婚生子女必須出具親子鑑定證明,才能進行入戶申請。而辦理這兩種證件只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即可,不用出示結婚證,但要注意未婚生育需要繳納一定數額的罰款才行。
根據2020年出臺的相關規定,對於未婚先孕的夫妻首先要接受計生部門的處罰(具體未婚生子罰款費用以當地標準為主),對於計劃外生育以及非婚生子女入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所需材料
其次補辦準生證原則上是懷孕前或後三個月內,建議提前去辦理,另外各地對於準生證的辦理時間,要求或有區別,有的省要求懷孕前辦理,有的則是懷孕後辦理,具體可詳細諮詢有關部分。
出生證明需要醫院出具,對於未婚生子的,只需要母親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即可,這點與正常結婚生子並無明顯區別,具體的填寫要求如下:
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裡面有一項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申報戶口地址以及母親居住地址和床位號;
2、填寫完成後需要認真核對,如果有填寫錯誤,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髮,原則上是“不能更改”;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值得一提的是,未婚先孕是可以辦出生證明的,很多人不清楚這點導致沒有辦理或者延遲辦理,這樣後續就會比較麻煩,因為這涉及到孩子落戶的問題,需要格外重視。
對於沒有辦理出生證明的,可以後續在孩子出生的醫院進行補辦,不過如果補辦的時間過晚,那麼就必須做親子鑑定才能辦理。
針對在我國的法律規定中,未婚生子女和已婚生子女享有一樣的權利,所以也是可以給孩子上戶口的,不過這裡涉及到上男方或者上女方戶口的問題,所以分兩種情況:
未婚生子上女方戶口程式相對簡單,只需要持有孩子的出生證明、母親本人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到所在地派出所即可要求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若無法出具孩子的出生證明,或需進行親子鑑定,之後憑藉親子鑑定報告和母親的身份證、戶口本同樣可以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這裡涉及到未婚生子撫養權歸屬問題,若男方要求孩子的撫養權或者要求孩子隨自己上戶口,需要先進行訴訟,若法院最終判決孩子的由男方撫養,那麼男方即可持法院的判決書以及判決生效證明和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到男方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手續。
在辦理戶口登記手續時,需要填寫一份落戶申請書,具體的寫法參考以下圖
確認無誤後即可上戶成功,不過不同地區的規定可能存在區別,具體的登記手續過程,還是要以所在派出所的要求為準,詳細可諮詢律師。
未婚生育是違法行為,具體違反的是《婚姻法》和《計劃生育法》,但是不構成刑事犯罪,不過也需要繳納罰款等法律處罰。
在從前中國、英國、美國等地區,未婚生子常常會被視為恥辱,隨著目前法律的逐漸完善,國家司法部分對於婚姻法有明確的規定,即《婚姻法》第八條,要求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如果未在規定期間內足額繳納應當繳納的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
因此未婚生育子女,屬於違反計生政策,當事人需要接受相關罰款處理,具體的罰款額度各地規定的標準不一樣,一般來說是夠法定婚齡但未登記結婚而生育的,按本人9個月收入的金額徵收。
而對於未到生育年齡而又未婚生育的,每提前一年加收一年的罰款,除此之外具體的罰款費用還與很多因素有關,大致分為以下3種情況:
除了罰款,孩子的出生證明和上戶口也是比較麻煩的事情,根據規定:未婚生子辦理出生證明需按照單親媽媽不記錄父親資訊的程式辦理,後續如果想要加上父親的資訊,還需要做親子鑑定,因此小編在這裡奉勸各位“未婚生子被輕易嘗試”。
儘管未婚同居是不受法律保護的,但對於未婚生子其孩子撫養問題卻是有相關法律規定的,不管是結婚和非婚子女,這些孩子都享有同等的權力,對於孩子撫養權歸屬和撫養費用計算需視情況而定。
根據我國撫養法律規定,非婚生子享有與結婚生子同等的權利,父母雙方有共同承擔撫養教育的義務,一般是在孩子兩歲以前通常由母體撫養,除非母親本身患有比較嚴重的疾病或者傳染性疾病等,這是可交由父親撫養,在實際操作構成中,一般會遇到以下幾種情況: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實際撫養,其生父應當負擔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可以是一部分或者全部,直到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注:此條是根據《婚姻法》第第三十六條規定: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需由法院判決。
2、對於兩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孩子的撫養權,則法院會遵從“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確定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另外如果存在以下情況,可優先考慮:
優先考慮
對於十週歲以上的未婚生子女,這是應考慮充分考慮子女的意見,按照其本人的意願判定。
根據規定子女的撫養費用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一般在確定子女的撫養費用時,需要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如果負擔多個孩子,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不超過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而無固定收入者,撫養費的可根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也平均收入計算,然後參照上述的比例確定,不過具體還需結合小孩的實際標準來參考。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非婚生子的生母與他人結婚,若繼父願意承擔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則生父可酌情減少或免除,若繼父不願意負擔,則生父應支付的撫育費不能減免。
孩子的撫養必須提前協商一致,切勿拖延太長,因為後續會涉及到孩子的戶口問題,未婚生子上戶口分為男方和女方兩情況,想要上男方戶口就必須得到孩子的撫養權才行。
未婚生子合法送養孩子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
1、送養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提供與當地計生部門簽訂的不違反計生規定協議書(鎮、街道計生部門);
3、提供其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的送養人有特殊困難證明;
4、其中因喪偶或一方下落不明,由單方送養的,應提交配偶死亡或下落不明的證明;
5、另外對未婚生子合法送養方與收養方必須訂出協議。
另外收養人(助養)也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
不過各地的收養要求不一樣,具體以實際規定為主,這其中涉及到未婚生子撫養權歸屬和後續落戶問題,流程比較複雜,所以建議還是請律師幫忙。
回答:未婚生子有權享受產假,但不能享受產假期間的相關待遇,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是法定的,不管是否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因此只有懷孕並提出申請,公司都應當無條件批准。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胎生育每增加一胎多加15天。
由此可見,不管是未婚生育還是結婚生子都具有休產假的權利,不過由於未婚生育是違反了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的,所以產假期間不能享受其他待遇,即:產檢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產假工作等。
回答:未婚生子不能享受生育津貼,不過如果這期間領取了結婚證,那麼就可以享受該項權利。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十五條規定: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劃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